上林县3个单位被命名为南宁市“基层团建示范点”

来源:佚名  时间:2008-10-30 20:08:00  查看:3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和《团市委关于<加强南宁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年(2005—2007年)规划>的通知》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团的各项建设,2005年5月,共青团上林县委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团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几年来,全县各创建单位严格按照“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 ”的“五个有”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开创了上林县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近日,经过南宁市考核组对全市各个示范点创建单位的检查验收,团市委对全市创建达标的22个单位命名为“南宁市第二批“五个有”基层团建示范点”单位。上林县有县财政局团支部、大丰镇东春村团支部、大丰镇团委等3个单位得到命名。



信息最后更新于:2008-10-30 2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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