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雷人”用炒菜锅自制炸药
嫌疑人制78公斤炸药用于非法开采石头
作者:■本报记者谭唐通讯员梁月盈 来源:南宁晚报 字数:950
在自家门前用水泥砖砌成简易灶台,支上一口煮菜的铁锅,“烹饪”的却是爆炸物。这是上林一采石场老板覃某自制炸药所采用的“雷人”方法。自2004年至 2009年期间,他用这种方法共制出78公斤炸药用于非法开采石头。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覃某于去年9月14日被批捕。记者昨日从上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覃某日前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
自制炸药开采石头2009年8月31日,上林县三里派出所民警到三里镇云姚村良层庄附近的石山对非法开采的石场进行检查。在良层庄附近的“弄凤山”山脚下的一家采石场,正在装炸药准备开采石头的覃某被民警及时制止,逮了个人赃俱获。经调查,这家采石场系覃某所开,现场遗留的35公斤自制炸药、5枚雷管等物品被警方依法扣缴。
据了解,覃某系云姚村的农民。自2004年7月开始,其在弄凤山山脚下开采石场,将石头出售营利。该石场没有办理任何证件,属非法开采石头。因为开采石头需要炸药,而覃某又不能从正常渠道购买到炸药,因此就找来制作炸药的相关原料自己加工制造炸药。至落网当天,覃某非法自制的炸药达78公斤,向他人购买炸药2公斤。覃某称,其在6年时间非法制造的78公斤炸药全都用于开采石头,没有转借给他人,也没有出售给他人。
炒菜铁锅里制出炸药说起覃某自制炸药的过程,还真能把人“雷”出一身汗!据覃某交代,2004年8月份,一宾阳男子用一辆手扶拖拉机拉着硝磷铵(自制炸药用的其中一种原料)到石场销售时,他花钱购买了一些。随后,覃某找来了其他原料,接着在自家门前搭建了一个简易灶台,从自己厨房内提出一口炒菜的铁锅。这就是覃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现场及工具。“烹”出炸药后,自家的厨房成了存放的“仓库”。
覃某也知道这一行为属非法行为,因此每次制造炸药,都是自己独自偷偷操作。
自2004年至2008年,他每年都在石场开爆一次,每次制造10公斤炸药;2009年8月29日自制了28公斤。
触犯刑法被判徒刑据介绍,覃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但其制造爆炸物的目的是为了开石场使用,属于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可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因素,近日,法院依法对覃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作出如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
